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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25-01-07 更新时间:2025-01-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端要素资源集聚,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姑苏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大力发展文商旅产业

1.提升文化产业规模。聚焦姑苏区文旅产业发展导向,支持新增投资项目落地,最高给予200万元扶持。鼓励文创载体示范化、特色化建设,支持载体引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对获评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影视动漫游戏、演艺演出赛事、在线新经济、文商旅新消费场景发展、企业参展。促进文化行业供需对接,支持文化企业对外开拓市场、提升自身规模。

2.推进旅游资源整合。挖掘载体资源潜力,支持老宅、民居、老厂房等资源改建成文化旅游载体,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提升文旅企业综合竞争力,鼓励企业进行智慧化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微剧场、街头艺人等演艺项目发展,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推出旅游创新业态和产品,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游客驿站建设。强化旅游宣传推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旅游节庆活动,企业承办或参加旅游推介、展会活动。

3.激发商贸发展活力。推动传统商圈、商业街区升级,支持商圈、街区参加上级荣誉资质认定。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开展文商旅新消费场景建设,鼓励举办、承办文商旅消费、文商旅推介等活动,支持开展汽车、家电等以旧换新、数字文旅体验项目,培育婚庆婚纱等特色产业,进一步提振消费人气。依托优质商贸载体,招引潜力企业、知名品牌落地。

4.推动业态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在线新经济,支持网红经济赋能实体经济,支持网红孵化运营机构发展,积极招引主播等专业人才。支持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电商产业园参加商务部门认定,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支持直播电商企业、老字号企业、传统商贸企业积极运用各类电商平台拓展销售,鼓励企业采用进出口方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二)加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

5.培育特色产业载体。推动数字经济产业载体建设,提升专业化运营管理水平,推动数字经济新兴业态定向集聚。鼓励载体运营方申报市级及以上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特色产业载体认定,塑造新型产业载体发展生态。

6.创新技术应用场景。鼓励低空经济、集成电路(半导体)、元宇宙应用场景开发等创新领域,加大潜力项目挖掘培育力度,对应用示范项目加强扶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及其他技术,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技术示范(培育)企业、应用示范(试点)项目等加强扶持。

7.强化市场主体引育。支持企业申报市级及以上相关资质认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鼓励数字创意领域小微企业和“个转企”发展壮大。

(三)着力提升高技术服务产业

8.提高科创集聚水平。健全完善科技企业梯队培育机制,鼓励企业申报“独角兽”“瞪羚计划”“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各类科研项目引领示范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

9.打造创新载体平台。加快提升科创载体平台能级,支持引进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扶持。支持引进打造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科技载体平台和专业科技服务体系,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推动科技孵化载体建设,构建高质量科技孵化体系。优化创新生态系统,深化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推动质量与品牌建设。

10.做强专业服务支撑。推动打造医疗高地,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数字医疗等关联产业招引。推动打造法律服务高地,支持引进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法律服务产业园等专业化载体。大力发展会计审计、专业设计等其他专业服务业,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四)引导总部经济做大做强

11.助力总部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市级、区级总部企业认定。加大总部企业招引力度,支持新引进总部企业落户,对其投资建设的项目给予扶持。支持已认定总部加快发展,围绕文商旅、数字创意、高技术服务等方向加大投资力度。

12.加强资源精准供给。结合产业用地开发、古建老宅活化利用、闲置载体盘活等工作,支持总部企业扩大规模。整合城区各类资源要素,支持总部企业提高办公品质,加大经营投入,扎根姑苏发展。

(五)推动产业载体提质增效

13.提升产业园楼宇质效。支持产业园楼宇改造焕新,改善总体面貌、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和业态集聚,最高给予200万元扶持。聚焦“工业上楼”“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向,鼓励引导新建载体先行先试、探索实践,打造具有产业地标性质的特色产业园楼宇。

14.引导产业定向集聚。构建“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共生”的产业生态,围绕“1+2”产业方向,引导低空经济、集成电路(半导体)、人工智能等特色产业载体发展。鼓励载体运营方加强产业招商,支持载体聚焦1-2个重点产业领域集中招引优质企业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古建老宅活化,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古建老宅维保、修缮、利用。

(六)强化产业人才培育

15.加强队伍梯次建设。围绕主导产业方向,用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和特色型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重点面向市级以上顶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姑苏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顶尖人才,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文旅体产业创新创业人才等领军人才,以及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等专项人才,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支持。

16.优化人才综合服务。针对新引进重点产业人才,经认定可享受人才落户“绿色通道”、人才证明开具、人才公寓优先入住、人才乐居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放宽等安居保障。领军及以上各类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

(七)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17.促进金融赋能发展。服务重点企业迈向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IPO。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针对所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加大金融机构、投资基金招引力度,支持在区内设立法人机构、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专营机构。

18.服务企业多元需求。强化金融资本保障,鼓励金融资本投资数字金融、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等领域,支持企业申请贷款用于生产研发、项目建设等经营用途。加强金融服务宣传,引导企业通过苏州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获取融资支持。

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如遇上级政策重大调整,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政策条款由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