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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姑苏区金融业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更新时间:2025-09-05

各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名城保护办发〔2024〕119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姑苏区金融业发展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金融机构落户;

2.股权投资机构落户;

3.租金支持;

4.地方金融组织发展;

5.金融创新。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定的申报要求。

(二)在姑苏区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2024年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发生行业督导监管等严重违规行为、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15日。

四、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一)金融机构落户

1.姑苏区金融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见附件1-1);

2.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金融机构成立情况说明(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等信息,见附件 1-2);

5.验资报告(有实收资本要求的需提供)复印件;

6.企业2024年以来纳税记录复印件。

7.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二)股权投资机构落户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或省发改委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姑苏区股权投资机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1);

4.申请主体实际管理规模佐证资料(托管机构出具的资金管理规模等);

5.姑苏区股权投资机构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2);

6.验资报告(有实收资本要求的需提供);

7.企业2024年以来纳税记录复印件;

8.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三)租金支持

1.姑苏区金融业租金支持申报表(见附件3-1);

2.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或省发改委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房租缴纳凭证;

5.企业2024年以来纳税记录复印件。

6.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

1.姑苏区地方金融组织发展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1);

2.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申报表(见附件4-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五)金融创新

1.姑苏区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1);

2.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项目(场景)申报表(见附件5-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可选用邮寄方式报送,并保留相应原件备查。

五、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请项目所需纸质资料按要求装订备齐,街道初审并填报汇总表格(附件6)、加盖街道公章,送交金融工作处。金融工作处对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报机构补齐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申报材料。

2.资料审核无误的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整的《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网上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

3.对符合条件的扶持项目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启动资金兑现流程。

六、相关事项

1.己获得省市扶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2.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失实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申报。

3.区发改局联系人:潘雪娇,联系电话:68728317。请需要申报的企业先与所在街道经发处(局)联系(平江街道:67270352;金阊街道:68270837;沧浪街道:65163858;双塔街道:65118276;虎丘街道:65334267;苏锦街道:67217691;吴门桥街道:67861181;白洋湾街道:65351137)。

附件:1-1.姑苏区金融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1-2.金融机构成立情况说明表

2-1.姑苏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基本信息表

2-2.姑苏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资金申请表

3.姑苏区金融业租金申报表

4-1.姑苏区地方金融组织发展资金申请表

4-2.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申报表

5-1.姑苏区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资金申请表

5-2.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项目(场景)申报表

6.2025年区级金融业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docx

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