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名城保护办发〔2024〕119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区级文商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姑苏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
4.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保护区、姑苏区文商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申报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支持文体旅项目建设
1.新增投资项目奖励
(1)项目介绍(含项目内容与规模、可行性分析、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实施方案及进度、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和实施保障条件等);
(2)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带有二维码标识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1份(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额及支出明细);
(3)项目原则上应于2024年1月1日以后立项或开工建设,且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竣工;
(4)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
(5)项目获得奖项和行业影响力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证书、奖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规上文化企业入库奖励
鼓励文化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结合部门掌握相关数据,本项目将按照“免申即享”原则给予奖励。
3.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文化企业上年度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并提供成长性、示范性等证明材料。请属地街道协助做好企业服务,主动帮助相关企业进行网上填报。
(二)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
4.新引进企业房租补助
(1)企业提供创新性、成长性、示范性佐证材料,且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引进注册落地;
(2)企业需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正式发票复印件、租金支付记录证明等佐证材料;
(3)申报主体与纳税主体、实际租赁主体、租金支付主体须一致。
5.影视短剧、动漫游戏、演艺演出赛事、在线新经济、对外开拓、文商旅新消费场景等文化新业态发展奖励,参加政府主办的展会奖励,荣获市级以上文化产业荣誉的奖励
(1)提供创新性、影响力或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具体投入,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带有二维码标识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1份。
(三)支持“文化+”创新融合发展
6.文化赋能百业,打造文旅品牌、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非遗产业化发展等文旅资源挖掘转换奖励
(1)提供创新性、影响力或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具体投入,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带有二维码标识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1份。
7.创新发展“酒店+”奖励
(1)姑苏文化挖掘明显,“酒店+”发展突出证明材料;
(2)近一年酒店经营情况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25日止。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首次登录需注册,点击“2025年区级文商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文化产业项目)”申请。
五、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次序编写,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胶装成册。
请各街道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填写《2025年区级文商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和复核汇总表》(加盖街道公章)和申报材料(加盖街道公章),于7月28日前交至区教体文旅委产业发展处。
区教体文旅委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周知翀68727508。请需要申报的企业先与所在街道经发处(局)联系(平江街道:吕铭心 67270360 ;金阊街道:王赵玥 68631007;沧浪街道:王佳慧 65163858 ;双塔街道:周泠孜 65118276 ;虎丘街道:沈逸蓓 65334267;苏锦街道:许月恒 67217691 ;吴门桥街道:魏王骁晨 68218875;白洋湾街道:谢佳恒 65342886)。
附件:
2025年保护区、姑苏区文商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docx
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