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名城保护办发〔2024〕119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姑苏区第二批总部经济、专业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部经济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无不良征信记录,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材料
(1)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总部
1.网上申报选择“2025年申报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总部”,填写完整的《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
3.总部企业简介,包括关于主营业务的介绍、总部与分支机构的架构介绍、纳税情况,并附总部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总部企业控股公司信息情况表(附件2);
5.2024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6.相关落户协议以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实际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7.总部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及发票,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8.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区内企业新评总部
1.网上申报选择“2025年区内企业新评总部”,填写完整的《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
3.总部企业简介,包括关于主营业务的介绍、总部与分支机构的架构介绍、纳税情况,并附总部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总部企业控股公司信息情况表(附件2);
5.2024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6.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专业服务业项目
(一)规模奖励
鼓励现有专业服务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结合部门掌握相关数据,本项目将按照“免申即享”原则给予奖励。
(二)办公用房补助
1.原则上,申报企业需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引进或新注册的(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的专业服务业企业,且具有一定贡献。
三、相关要求
1.请各街道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填写《2025年总部企业、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9月15日前发至区发改局服务业处胡文明,联系电话:68728314;
2.根据2025年姑苏区第一批总部经济申报通知,新增总部办公用房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上传到产业园楼宇申报系统;
3.项目网上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
附件:
附件3:2025年总部企业、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3日